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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运城市垣曲县、晋城市沁水县、临汾市翼城县三地法院在历山舜王坪签订《历山国家自然保护区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旨在协同发展共护一脉青山,齐心协力保护好历山秀美风光。

《协议》包括“协作原则、协作目标、协作组织、协作机制、协作事项、其他事项”六个部分。根据该《协议》,垣曲、沁水、翼城三地法院将以“推进历山国家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形成协同共治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为目标,“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谋划、因地制宜、预防优先、注重修复”的协作原则,在构建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探索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机制、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宣传工作等八方面交流协作。

据介绍,《协议》的签订将进一步发挥山西三地法院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建立密切配合、内容广泛、高效务实的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协调联动机制,积极推进历山国家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形成协同共治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推动“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历山国家自然保护区地处运城、晋城、临汾三市交界处,素有“华北绿肺”“天然氧吧”之称,相传舜帝曾在历山之颠耕作,这里拥有华北地区保存最完整的原始森林、最大的可观赏性亚高山草甸以及浓厚的华夏古老文明、悠远的人类远祖文化,是黄河流域重要的生态走廊和生态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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