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不能分割。
夫妻离婚时所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原则上是不能分割的。
法律上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夫妻的婚前财产,一般是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时,不会对婚前财产进行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