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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年底前,实现全省各级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省有关单位编制《山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经省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各市、县编制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省审改办制定全省统一的实施规范并向社会公布,逐项、逐环节明确依据的审批层级、事项类型、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受理和审批时限等内容。各级、各部门不得随意增加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环节、收费、数量限制等条件,不得超时限办理行政许可。

我省将严格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清理整治变相许可。针对企业群众反映的擅自增设行政许可前置条件,或将依法取消的许可事项变相交由下属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继续实施变相许可的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政府门户网站等接受社会监督。(何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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