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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太原11月7日讯(记者王佳丽)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防范遏制煤矿井下辅助运输事故发生,近日,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强化煤矿井下辅助运输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当前,我省煤矿增产保供任务艰巨,导致部分煤矿赶进度、超强度组织生产,造成井下现场管理不到位,各大系统和配套装备超负荷运行或“带病”运转,重大安全风险显著增高。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范要求,《若干措施》要求,进一步强化煤矿井下辅助运输安全责任和制度落实,强化煤矿井下辅助运输安全风险识别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煤矿井下辅助运输现场管理和规范运行,强化煤矿井下辅助运输设备设施检查维护和检测检验,强化煤矿井下辅助运输系统技术创新和升级改造,强化煤矿井下辅助运输监管执法和指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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