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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晚报讯 (记者 薛建英)6月5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获悉,《山西省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发布,划定了晋西黄土高原、太原西山-汾西-霍州-乡宁-河津矿区、太原东山-阳泉-潞安-晋城-沁水矿区、岚县-静乐矿区4个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其中,晋西黄土高原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防治重点是村庄、厂矿、209国道、307国道、离柳高速公路、孝柳铁路及其他县乡道路周围的崩塌滑坡隐患点及高陡边坡。该区是2023年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的重中之重,需要重点防范的县市有吕梁市的离石、临县、石楼、柳林和方山,临汾市的吉县、乡宁和大宁。

太原西山—汾西—霍州—乡宁—河津矿区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防治重点是村庄、厂矿、太古公路、太汾高速公路、大运公路、大运高速公路、南同蒲铁路、太古岚铁路及县、乡道路周围的崩塌滑坡隐患点及高陡边坡。

太原东山—阳泉—潞安—晋城—沁水矿区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防治重点是村庄、厂矿、307国道、太旧高速公路、207国道、晋候高速公路、太长高速公路、太焦铁路、石太铁路、阳泉—长治铁路及县、乡道路周围的崩塌滑坡隐患点及高陡边坡。

岚县—静乐矿区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防治重点是村庄、厂矿、太古岚铁路、209国道及县、乡道路周围的崩塌滑坡隐患点及高陡边坡。

《方案》明确,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充分发挥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职能,持续深化专项行动实效,针对冰雪冻融期、汛期地质灾害易发多发的特点,要加强排查巡查力度,特别是黄土区、旅游区、交通干线以及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城中村、居民区、学校、医院等人口聚集区以及临时搭建的工棚,达到应查尽查、全覆盖、无死角,绝不能出现因排查不到位疏于防范而发生致人伤亡的地质灾害;对在册隐患点要加强巡查,如发现坡体变形、土体松动等险情迹象,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坚持避险为要,坚决杜绝群死群伤事件发生。市、县政府要统筹资金,加大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力度,把避险搬迁作为首要防治举措,能搬则搬、应搬尽搬,对无法纳入搬迁避让的高危隐患点,要加大应急工程治理及排危除险力度,切实消除灾害威胁。同时,推进中央和省级资金安排的3397户农村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落实市、县配套资金,明确时间节点进度,确保年底全面开工、2024年竣工入住。

截至2022年底,全省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11148处,其中太原市779处、大同市588处、朔州市263处、忻州市1089处、吕梁市2428处、晋中市1178处、阳泉市338处、长治市1256处、晋城市373处、临汾市2000处、运城市856处,地质灾害隐患多、分布广、威胁重。据预测,2023年全省地质灾害数量比常年偏少,主要类型为崩塌、滑坡,其中预测夏秋季6—11月崩塌、滑坡地质灾害数量比常年少。《方案》明确,吕梁、临汾、晋中、忻州等地的沿黄县、市,应重点防范黄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需在汛前、汛中、汛后进行反复排查、检查、核查,发现险情及时撤离,防范群死群伤地质灾害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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