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事业单位年内招聘规模不少于2.9万人……8月3日,山西晚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我省已下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将进一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设立“助企稳岗扩岗专项贷款”

围绕我省培育市场主体、支持产业转型、承载企业集聚的10个平台建设,做好劳动用工、社保服务、人才支撑、从业人员权益保障等工作。开设专门的社保经办服务窗口,为平台企业提供“点对点、一对一”的社保经办服务。对吸纳符合条件劳动者就业的企业,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补贴期限最长3年。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4年12月31日,失业保险继续执行1%的费率(其中单位部分0.7%、个人部分0.3%)。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

鼓励金融机构面向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助企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给予单户授信额度最高3000万元、原则上不超过4%的优惠利率贷款。重点向养老、托育、家政、餐饮、外卖配送等行业企业以及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倾斜。

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实施公益性零工市场县县全覆盖工程,2023年省级安排资金9320万元,对每县给予60万元至12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确保年内全省117个县(市、区)每县至少建成一个零工市场。

事业单位年内招聘不少于2.9万人

2023年起,不再发放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就业报到证不再作为必需的存档材料。高校要及时将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重要材料归入学生档案,按规定有序转递。公安机关根据毕业生就业情况、本人意愿和迁入地落户政策要求,为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大中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岁至24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

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前瞻谋划招录计划,提早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用好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存量,统筹自然减员,补充更多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事业单位年内招聘规模不少于2.9万人。

稳定“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招募规模。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落实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

实施“3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在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各类企业、街道社区、政府投资项目和科研项目募集不少于3万个就业见习岗位,进一步提升见习岗位质量,扩大就业见习规模,规范就业见习管理。

毕业生符合条件可领求职创业补贴

聚焦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脱贫户、大龄、残疾、长期失业等就业困难人员,开展常态化就业援助,提供“一对一”精准帮扶。对符合条件的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全日制中职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补贴标准每人1200元。

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和失业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常规性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做到应享尽享,并及时足额发放。将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失业人员及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规定标准时,按规定向困难群众足额发放物价补贴。

山西晚报记者 薛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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