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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结果公告。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2018年6月,广西伟茂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因与广西南百超市有限公司(南宁百货全资子公司)发生合作经营合同纠纷,伟茂公司向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2年3月,法院作出了重审一审判决,因双方不服,均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据重审二审判决,广西南百超市有限公司需向上诉人广西伟茂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房屋、设备使用费46.50万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据企查查显示,广西伟茂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8年8月18日,注册资本3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陈伟庆,经营范围包括旅馆业;文体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商务信息咨询等。其由陈伟庆持股100%。
广西南百超市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0月20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钟波,经营范围包括对商业、服装业的投资;食品生产;柜台租赁,房屋租赁;停车场服务,儿童游乐场服务;日用百货销售等。其大股东为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9%;南宁金湖时代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