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本报太原9月1日讯(记者王佳丽)今年1—7月,全省共出让“标准地”237宗,同比增长92.68%,面积1124.62公顷(1.69万亩),同比增长54.7%,预计年底省级及以上工业类开发区出让“标准地”宗数将会达到工业用地出让宗数的80%。近日,在省自然资源厅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该厅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处处长王满表示,我省“标准地”改革工作自2020年1月启动以来,共出让“标准地”735宗,面积3877.17公顷(5.82万亩),位列全国第一方阵。

“标准地”是指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具备供地条件的区域,对新建工业项目先行完成区域评价、先行设定控制指标,并实现项目动工开发所必需的通水、通电、通路、土地平整等基本条件的可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标准地”改革是省委、省政府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深化资源要素市场配置的重要举措,对做好土地要素保障,提高土地供应效率、减轻企业负担具有重要作用。2020年改革起步之年,全省出让“标准地”115宗,面积1.11万亩;2021年全省“标准地”共出让383宗,同比增长233%,面积2012.48公顷(3.02万亩),同比增长172%;省级及以上工业类开发区出让“标准地”宗数占其工业用地比重为72.58%。

“标准地”厘清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通过流程再造、部门联动等方式,大大加快了审批进度,推动政府职能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缩短了企业拿地时间,激发企业创新活力。通过推进“标准地”改革,进一步提升了政务服务效能,提高了要素配置效率,优化了企业营商环境,促进了节约集约用地。

当前,我省“标准地”改革进入深水区,破壁攻坚正当时,各项工作还有许多需要持续发力的地方。据了解,省自然资源厅将自加压力,为开发区用地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为产业项目落地、竣工投产创造无障碍环境,打造“超级服务”“超级速度”,为我省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用地保障。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