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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8月29日消息,省工信厅公布的《重点新材料产品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管理办法》明确提出,新材料生产企业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险”,由省级财政按比例给予保险费补助。单户企业年度最高补偿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重点新材料产品,指我省新材料生产企业生产的符合产业政策导向,具备知识产权、具有技术优势、对国民经济发展和我省新材料行业技术进步有重要作用的新材料产品。新材料生产企业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险”,“综合险”承保质量风险和责任风险。承保的质量风险,主要保障因产品质量缺陷导致用户要求修理、更换或退货的风险;承保的责任风险,主要保障因产品质量缺陷造成用户财产损失或发生人身伤亡风险。

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山西银保监局每年组织重点新材料产品首批次保险补偿申报。省工信厅对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初审和组织专家评审。省财政厅及时分配和拨付保险补偿资金。保险公司建立专业团队和理赔快速通道,每年向山西银保监局报告承保理赔情况。

为将新材料产业打造成为转型升级的支柱产业,我省制定《山西省新材料产业集群打造2022年行动计划》。力争到2022年底,新材料产业工业总产值达到或突破2000亿元。(何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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