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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太原8月29日讯(记者 李若男 通讯员 刘咏梅)日前,省商务厅下发《关于遏制“天价”月饼、推动月饼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加大检查力度,切实遏制“天价”月饼。

《通知》要求,商场、超市、酒店、餐厅、电子商务平台等市场主体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标准,鼓励其销售物美价廉的盒装月饼,并妥善保存销售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交易信息。鼓励经营月饼的商场、超市等市场主体销售物美价廉的盒装月饼,包装做到简约绿色,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包装及餐具。

近年来,中秋节期间月饼券、月饼卡等提货卡券日益流行。为规范市场秩序,《通知》将月饼券、月饼卡等提货卡券列为监管的重点领域之一。《通知》要求,监管部门要督促发行月饼券、月饼卡等提货卡券的企业严格按照《单用途商业预付款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开展单用途预付卡经营活动。并会同相关部门,及时纠正企业违规发卡行为,对严重违规企业予以媒体曝光。

《通知》还要求相关行业协会积极推动行业自律,主动发布相关倡议,组织宣传活动,引导企业自觉按《公告》要求依法经营。引导骨干流通企业依法经营、合理定价,带头生产销售物美价廉的月饼,减少过度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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