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月8日,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发改委同意注册。
发改委同意建发股份发行公司债券不超过45亿元,所筹资金20亿元用于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以及文化旅游社会领域产业等领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5亿元用于向投资方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创业投资基金或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出资,20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募集资金禁止投向负面清单领域。
本次债券注册有效期为24个月,首期发行应在12个月内完成。本次债券在银行间市场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发行。
存续期内,建发股份和主承销商应于每年4月30日前,向发改委报送上一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以及本年度债券本息兑付资金安排和偿付风险排查情况,并由律师事务所对项目的合规性发表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