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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收到实际控制人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出的《关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批复》、控股股东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作出的《关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批复》,中交集团及地产集团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中交地产表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经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主体批准,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据观点新媒体此前报道,2月23日,中交地产公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中交房地产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
其中,中交房地产集团拟认购股票数量合计不低于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的30%;其余股份由其他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3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