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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消息,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作了进一步优化调整。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唐山市45周岁(含)以下缴存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在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含)以上住房公积金且符合还贷能力和不超过贷款相应最高限额要求的前提下,取消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余额挂钩。此政策将于2023年6月1日开始实施。
据统计,唐山市公积金账户缴存正常状态的职工中,35周岁(含)以下青年群体约有27万余人。由于参加工作时间较短,大部分人账户余额较低,与余额挂钩仅能获得30至40万元左右的公积金贷款,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住房消费。
自2023年4月1日新政施行以来,共计向青年群体发放贷款992笔、5.42亿元,青年群体贷款发放额平均增加约25万元,购房占比提升4个百分点,需求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