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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5月12日公告,为旗下6家子公司合共12.065亿元融资合作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4.26亿元。

为了促进公司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荣盛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沈阳荣盛中天”)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拟继续合作业务21,800万元,由公司继续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26,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60个月。同时,荣盛发展全资子公司沈阳荣盛中天以自有资产为上述融资提供抵押担保。

荣盛发展全资子公司荣森(天津)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与公航旅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拟继续合作业务1,950万元,由荣盛发展继续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2,3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48个月。

荣盛发展全资子公司沧州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东路支行拟继续合作业务10,000万元,由荣盛发展继续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11,4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60个月。同时,荣盛发展全资子公司廊坊开发区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自有资产为上述融资提供抵押担保。

荣盛发展全资子公司香河万利通实业有限公司与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拟继续合作业务14,000万元,由荣盛发展继续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15,9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60个月。同时,荣盛发展全资子公司开发区荣盛以自有资产为上述融资提供抵押担保。

荣盛发展全资子公司青岛东方白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中原信托有限公司合作业务52,900万元,由荣盛发展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64,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66个月。同时,荣盛发展全资子公司青岛东方亚龙置业有限公司和青岛东方海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以自有资产为上述融资补充提供抵押担保。

荣盛发展全资子公司荣盛兴城(兴隆)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承德银行兴隆支行拟继续合作业务20,000万元,由荣盛发展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23,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54个月。

观点新媒体查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荣盛发展实际担保总额为443.75亿元,占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0.63%。其中公司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62.0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65%,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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