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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33个全国助残日来临之际,山西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检察院与迎泽区残疾人联合会会签了《关于在残疾人权益保护检察工作中加强协作的意见》,旨在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和提升残疾人保护领域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水平。据了解,检察院与残联联合出台文件保障残疾人权益在山西尚属首次。

会签仪式现场(央广网发 高万军 摄)

近年来,检察机关在残联组织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稳妥探索残疾人权益保障公益诉讼,依法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促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残疾人美好生活需要。

2022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残疾人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共同为维护残疾人平等权利、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迎泽区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高雨春表示,共建维护残疾人权益机制,具有创新性、系统性和可实施性,双方要依托机制建设,推动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双向融合,以“平等、独立、互助”为基础,打造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残疾人保护协作新局面。

据悉,从2021年1月至今,迎泽区人民检察院共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案件7件,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3件。

检察官为残疾人志愿者讲解法律保护知识(央广网发 高万军 摄)

以此次会签为契机,迎泽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多举措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如在严厉打击侵害残疾人权益的各项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普法宣传等方面持续发力。

“检察机关自觉发挥职能作用,践行为民司法,依法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促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残疾人美好生活需要。”迎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晋东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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