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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郑州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针对关于郑州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保障性租赁住房)注册文件补充信息的回函进行回复。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郑州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5项建议做出回应及补充,主要内容如下:
关于募集说明书,第一,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称鉴于发行人营业利润同比大幅下降,建议按照MQ.7-3和M-0-3补充披露相关情况、原因及拟采取的改善措施。郑州公共住宅建投对此补充披露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等数据,并表示近一期净利润为负,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同比下降,近一年营业利润、净利润同比大幅下降。
第二,交易商协会称发行人募集资金用途和承诺披露不完整,建议按照MC.5-2进一步补充保障房项目的基本信息和发行人承诺。郑州公共住宅建投补充称,本次中期票据的募集资金用途所涉及借款均非政府一类债务,发行人将加强募集资金管控,严格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用途不涉及违反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法律规定的情形。本次中期票据注册额度13.7亿元,将在注册额度有效期内按照发行计划发行,本次中期票据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协会到期债务融资工具、金融机构借款。
第三,交易商协会称鉴于发行人房地产项目信息披露不完整,建议按照MH.1补充披露在建项目的施工方,投资规划项目的建设期和资金落实等相关内容。郑州公共住宅建投对此补充披露商品房主要在建项目明细表及拟建项目明细表。
第四,交易商协会称鉴于发行人未更新授信情况,建议按照 M-7-2 补充披露近一年主要贷款银行授信情况。郑州公共住宅建投对此补充截至2022年末公司主要银行授信情况,授信额度合计59.46亿元。
第五,交易商协会称鉴于发行人定向信息披露安排披露不完整,建议按照 M-11-2 补充披露发行文件相关内容。郑州公共住宅建投对此披露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前的信息、中期票据发行情况、中期票据存续期内重大事项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