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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消息,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服务贵安新区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意见稿提出,支持异地缴存职工购房贷款。非贵阳贵安缴存职工在贵安新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执行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执行最低首付款比例。首次在贵安新区购买商品住房且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执行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
提高贷款额度。首次在贵安新区购买商品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在最高额度基础上再上浮20%。
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首次在贵安新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支持公积金既提又贷。在贵安新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在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或追加购房首付款后,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取消第二套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间限制。结清首套公积金贷款后,在贵安新区购买商品住房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不受两次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间间隔限制。
实行公积金贷款专项发放。对在贵安新区购买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实行专项资金发放,在贷款受理、审批、发放等环节优先予以办理,不排队不轮候,即到、即办、即放。
实施高层次人才支持政策。参照贵阳市人才公积金政策,出台贵安新区高层次人才公积金使用支持政策。
鼓励灵活就业的新市民、青年人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支持新市民、青年人自愿缴存公积金,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