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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观点新媒体从公告中获悉,大名城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根据批复文件,证监会同意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要求该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据过往报道,本次发行的股票采用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名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培俤先生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5.10亿股(含本数,下同),未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的30%,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5亿元(含本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
大名城控股股东名城控股集团、实际控制人俞培俤先生将参与认购,合计认购股数不少于1.05亿股且不超过2.10亿股,其中,名城控股集团认购不少于5500万股且不超过1.10亿股、俞培俤先生认购不少于5000万股且不超过1亿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