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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续实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公告显示,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符合相关规定的相关条件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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