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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消息,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持续优化租房提取政策,在前期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取消与月缴存额挂钩限制的基础上,近日推出全新的租房提取政策。

观点新媒体获悉,过去租房提取金额存在提取上限,存在无法全部覆盖租房金额的情况;现在在工作所在地无房且租赁住房的缴存人,在个人公积金账户扣除按最新缴存基数留存的一个月缴存额后的可用余额内,每月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实现"应提尽提"。

此外,针对新市民、青年人:无须扣除相应缴存额,全额可提。

另悉,过去办理租房提取需要提供租房合同、房屋房产证、房东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或单身声明、无房证明、银行卡、身份证等多份材料。

现在针对新市民、青年人:通过系统自动向苏州人口库流动人口信息平台核查租房事实,新市民、青年人无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

过去办理租房提取规定“一年仅可以办两次”,每年需要前往服务大厅两次办理租房提取业务。

现在租房后仅需签订一次租房委托提取协议,即可按月自动将房租费用打到绑定的银行卡上,提取期限可以在一年、两年、三年中自由选择。变“一年跑两次”为“最多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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