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近日,记者从山西省人社厅获悉,2023年1月1日起,山西省全面实施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建立以政策统一为基础、基金统收统支为核心、基金预算管理为约束、信息系统和经办管理统一为依托、基金监督为保障的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管理体系。

据悉,实施省级统筹将实现参保范围、缴费政策、待遇标准、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基金管理制度五个方面的统一,进一步均衡省内失业保险基金负担,提高基金互助共济能力,更好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的功能作用,促进失业保险制度公平统一和持续健康发展。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