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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36个国际禁毒日前夕,6月20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毒品犯罪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从2020年至2022年,全省法院审结并已生效的毒品案件4053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7332人,毒品犯罪案件数量持续下降。

为遏制毒品犯罪势头,浙江法院宽严相济,做到罚当其罪,对于罪行较轻,或者具有自首、立功、初犯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依法兑现政策,予以从宽处罚;坚持“毒品数量+其他情节”的原则,综合考虑毒品数量、犯罪性质、犯罪手段、危害后果、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等因素,审慎、全面作出判决。

从3年来全省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情况来看,主要呈现案件数量持续下降、地区分布相对集中、网下与网上毒品犯罪交织、传统与新型毒品犯罪叠加等特点。

接下来,全省法院将立足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准确把握毒品犯罪新形势新特点,进一步建立健全审判能力提升机制、法律适用标准机制,持续探索禁毒合作共治举措,持续开展禁毒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提升毒品案件审判质效,为构筑更加牢固的禁毒屏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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