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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ST紫晶:披露多项退市风险 涉嫌欺诈发行案已被调查完毕)

4月10日盘后,*ST紫晶再度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内容显示,*ST紫晶因违规担保、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追溯调整、2021年度大额销售退回、前期保留意见事项影响本期尚未消除、无法评估或有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2021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自2022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目前尚未完全解决前述事项。若公司出现2022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情形的,公司股票将在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截至上述公告日披露日,*ST紫晶尚未聘请2022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存在因不能按期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而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ST紫晶2022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2023年4月29日。

此外,*ST紫晶于2022年11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根据《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认定情况,公司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如收到中国证监会做出的正式处罚决定书,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根据《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ST紫晶涉嫌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中国证监会调查完毕。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20年2月26日(上市之日)至2022年2月11日期间买入,并在2022年2月12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邮箱weiquan@hongzhoukan.com,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本次索赔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相关内容显示,*ST紫晶《招股说明书》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涉嫌存在欺诈发行行为。据公告,*ST紫晶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9年年度报告》中,*ST紫晶涉嫌虚增营业收入270,871,411.88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营业收入绝对值的52.46%,虚增利润145,290,742.15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利润总额绝对值的94.55%;《2020年年度报告》中,*ST紫晶涉嫌虚增营业收入340,615,914.92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营业收入绝对值的60.54%,虚增利润170,028,703.10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51.1%。此外,*ST紫晶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

公开信息显示,*ST紫晶成立于2010年,于2020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ST紫晶拟遭证监会行政处罚的后续进展,本栏目也将持续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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