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3-41


(资料图)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

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经公司股东大

会决议,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

分社会公众 A 股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

额不低于人民币 6,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9,500 万元

(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45 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

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4 月 28 日、5 月 16 日、5 月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

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另,根据《回购报告书》,因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了 2022 年

度权益分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6 日发布的《2022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39)],故自股价除

权除息之日起需按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公司于 2023 年

格上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40),将回购价格上限由 11.45

元/股调整为 11.28 元/股。

  二、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

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

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8,084,2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 1.3802%,

          最高成交价 8.44 元/股,

                        最低成交价 7.90 元/股,

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65,744,294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

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

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二)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即 2023 年 5 月 23

日)前五个交易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25,468,150 股。公司每五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

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6,367,038 股)。

  (三)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

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一日

查看原文公告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