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改房上市交易条件

1、已取得房地产产权证。

2、出售、抵押、交换的,已按标准价或成本价付清房款。

标准价:一般在1995年以前实行房改的,所购房改房基本上是用标准价购买的,增值额的80%归个人所有,其余20%交回原产权单位。

成本价:一般在1995年以后房改的,所购房改房基本上是以成本价购买的,其增值部分全部归个人所有。

补成本价:在1995年以前已经按标准价房改的,在1995年以后,办理了补成本价的手续,视为以成本价购买,增值部分全部归个人所有。

3、交换、赠与的,已按成本价付清房款。

4、已交纳应分摊共有建筑面积价款。

说明:对于10层以上(含10层)的高层建筑,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由产权人以该面积的交易评估价的20%向原产权单位购买;对于10层以下的建筑,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由产权人以该面积的交易评估价的10%向单位购买。

5、已按规定交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

二、房改房定义及类型

1、定义: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

2、类型:

(1)出售,

(2)交换,

(3)出租,

(4)抵押,

(5)赠与。

三、房改房上市交易所需的税费

1、土地出让金:房改房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计算公式为:当年成本价×建筑面积×1%、。(当年成本价——指的是该房产实际上市出售的当年,由政府颁布的房改房成本价,也就是“今年”的成本价),房改房在上市出售并且交纳土地出让金之后,其产权性质即等同于商品房产权了;

2、契税(按面积大小缴纳1-3%不等);

3、印花税:成本房价的万分之五;

4、未满五年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房改房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与商品房相同,只是起算时间上,房改房是以该房产当初房改时,交纳房改价款(购房款)的实际交付时间为起算,需提供当时的缴款凭证作为计算依据。

房改房上市无需审批,2002年后,为了方便购买者,取消了房改房上市准入证和原产权单位同意两道环节,即房改房直接凭房屋产权证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国土证可在交易过程中补办,这种简化行政审批的决定,不仅可缩短房改房上市交易时间,而且还能激活二手市场,促进住房的流通,拉动住房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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