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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太原7月25日讯(实习记者 李京益)为了统筹推进我省智慧商圈、智慧商店创建工作,带动传统商圈和商店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与协同化发展,日前,省商务厅下发《关于开展智慧商圈和智慧商店创建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该厅将按照培育推荐、示范申报的工作流程,采用“1+N”(1个商圈及商圈内多个商店)的模式,确认一批智慧商圈、智慧商店重点培育名单,并择优向商务部推荐为示范智慧商圈、示范智慧商店。

《通知》明确,智慧商圈、智慧商店示范创建申报工作由该厅从各市报送的重点培育单位中选取后,报商务部审核确认。原则上每个商圈内智慧商店数量不超过5家。申报时间不作限制,成熟一批申报一批,首批智慧商圈、智慧商店示范创建申报时间为9月2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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