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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8月10日,生态环境部官网正式对外公布了气候投融资试点名单,共有23个气候投融资试点获批,包括12个市、4个区、7个国家级新区,我省太原、长治名列其中。
气候投融资是指为实现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和低碳发展目标,引导和促进更多资金投向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投资和融资活动,是促进绿色低碳和高质量发展、保障碳达峰碳中和资金需求的重要抓手。
2021年12月,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等九部门决定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并组织编制了《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方案》。《方案》提出了八大重点任务:编制试点方案,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有序发展碳金融,强化碳核算与信息披露,强化模式和工具创新,强化政策协同,建设国家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国际交流合作。
作为我国重要的能源和重工业基地,太原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高碳特征突出,是典型的资源型城市。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进程中,太原面临更大减污降碳压力和产业转型挑战。获批气候投融资试点,为我市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注入全新动力,也为全市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发展带来重大机遇。
据介绍,生态环境部将组建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气候投融资专委会,指导地方建设区域内或跨区域的气候投融资产业促进中心。我市也将以气候投融资试点为题,不断探索我市气候投融资发展路径,助力国家“双碳”目标的实现和我市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任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