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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记者从省林草局获悉,近10年来,五台山国有林管理局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已经累计完成人工造林105.11万亩。

近年来,该局按照“以管定造”总原则和“栽得活、造得够、护得住、保得下”12字方针,在实践中探索总结,制定生态经济型、生态景观型、生态修复型、战略储备型、提质增效型、提档升级型和系统化治理型七个类型的局级造林技术标准,并应用于实践,因地制宜确定造林树种、方式和密度等,坚持头一年秋季预整地、第二年春季顶凌栽植,加大混交造林,推广乡土树种,确保造林质量。同时,积极与繁峙县、五台县、代县、灵丘县等开展局地合作造林,推动整流域综合治理,联动打造形成了协调合作的“朋友圈”、生态建设的“共享圈”、区域民众的“增收圈”。

本报记者 郭丽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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