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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专项清收工作方案的公告,对于近日收到深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意见函》制定的专项清收工作方案。

据悉,关于皇庭集团履行连带保证责任及同心基金、同心小贷分红款的清收工作方案中,目前皇庭国际已与同心基金、同心小贷、皇庭集团达成和解。同心基金、同心小贷分红款欠付的借款及股权转让款担保人已协调深圳市皇庭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岗厦皇庭大厦部分物业进行抵债,将于抵债协议达成后的未来十二个月内解决。

对于同心小贷、同心基金欠付公司的股东分红款一事,皇庭国际已分别发送催款函,要求限期支付分红款,如在规定期限内仍未能足额支付分红款,将向法院提起诉讼。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在关于皇庭商服和重庆皇庭广场业绩承诺的清收工作方案中,皇庭国际已于2022年5月5日书面要求皇庭投资、皇庭产控向深圳市皇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现金支付皇庭商服2021年度业绩承诺差额约745.47万元,皇庭物业已委托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向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已于2022年7月15日开庭。

皇庭国际、皇庭基金和皇庭不动产于2022年5月5日向皇庭集团、皇庭产控、重庆皇庭九龙珠宝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发出书面要求支付重庆皇庭广场2021年度业绩承诺差额约3770.38万元。目前三方已委托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现已收到该案开庭传票,将于2022年8月23日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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