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做好相关防范和应对处置工作,根据《太原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经会商研判并报请太原市较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同意,决定自8月8日20时起,启动地质灾害四级应急响应。
太原市要求,各县(市、区)、示范区(开发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及市较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成员单位,要密切关注雨情和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动态,按照各自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适时启动地质灾害应急响应;保持高度警惕,压紧压实责任,切实加强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复查、监测预警、临灾避险和应急准备等工作;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做好队伍、物资、装备等各方面应急准备,一旦发生灾情险情,立即组织抢险救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太原市指出,各县(市、区)、示范区(开发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及相关成员单位要及时向市较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应对工作情况,相关工作人员和联络员手机要保持畅通。
8月6日21时,自然资源部地质勘查司对包含我省北部地区的部分省市,启动了地质灾害防御IV响应。8月8日15时,省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太原、大同、朔州等市启动地质灾害四级应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