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本报太原8月12日讯(记者王佳丽)8月9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省应急管理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在全省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的煤矿(包括井工煤矿和露天煤矿)重要作业场所增设完善视频监控。

《关于在煤矿重要作业场所增设完善视频监控的通知》指出,在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先行先试,安设全过程视频监控系统,中央驻晋企业及晋控、焦煤、华阳、潞安等省属国有重点企业率先垂范,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的煤矿在今年第三季度末必须完成视频监控设施的增补并投运。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省推广,力争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在今年10月底前全部实现重要作业场所视频全覆盖。

《通知》要求,在容易发生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作业场所必须增补视频监控设施,实现对作业的全过程监督和全流程管控,对作业人员从业行为、操作过程、执行纪律的行为进行实时监督,对作业程序实现透明管理。其中,井工煤矿重要作业场所是指井下采掘工作面,巷道维修作业点,钻孔施工作业点,重要机电设备检修作业点,大型设备安装、回撤作业点等作业场所。露天煤矿重要作业场所是指排土场和采剥作业点。

从11月1日起,对未安装全过程视频监控系统且发生事故的煤矿企业,从重处理,严肃追究企业责任。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