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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日报新媒体记者侯琎报道 老有所养,是每个家庭关切的家事,也是国之大事。9月29日上午,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法规新闻发布会,介绍《山西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全国首部同时涵盖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服务的省级地方法规。
据统计,截至2021年12月底,全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有672.09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9.31%,人口老龄化呈现基数大、增速快、高龄化的发展趋势。目前全省养老机构共有1158家,建成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8120个,养老床位总数21.07万张,其中社区养老床位7.04万张,养老护理从业人员约3万人。
当前老年人养老服务格局为“9073”,即90%居家养老,7%社区养老,3%机构养老,以家庭为主的养老模式占主导地位。另一方面,受家庭规模快速缩小、老年人家庭地位和影响力下降、敬老孝老等传统道德约束弱化等影响,家庭养老支持功能持续弱化。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虽然快速发展,但同时也存在“重机构、轻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机制不畅、农村养老服务短板突出等问题,迫切需要大力支持发展城乡社区助老服务,为健康老人居家养老和失能半失能老人居家照护创造便利条件。
作为全国第一部同时涵盖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服务的省级地方法规,该《条例》填补了社区居家养老这一主题的立法空白。《条例》明确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家庭和个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在服务设施部分,明确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标准,提出了配建社区养老服务用房的具体要求,推动全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源合理布局;针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置不足问题,明确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多渠道供给模式,多措并举解决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难题;在服务供给部分,通过不断扩大均衡合理、优质高效的养老服务供给,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老年人的服务需求;此外,通过财政扶持、贷款支持、税费优惠和人才激励,切实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构建起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主体服务供给模式。
省人大社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杨临生表示,此次制定《条例》,将本省相关政策性文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将一些成功的做法经验用法条固化下来,更好地支持家庭承担养老责任,保障广大老年人解决“身边、床边、周边”养老服务难题,享受更全面、更丰富、更便利的养老服务,过上有品质、有尊严的晚年生活。
该《条例》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