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原市科技局发布消息,对于研发试制填补国内空白重大新产品的企业,太原市将按照研发经费的一定比例予以补助,最高补助300万元。
按照《太原市创新提升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行动方案》中“研发试制填补国内空白重大新产品”政策的相关内容,根据太原市科技创新项目和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太原市制定出台了此次发放补助的申报要求。申报主体是在太原市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太原市重大新产品是指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在原理、结构、性能等方面取得重大创新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经用户首次使用的成套技术装备、单台设备以及新材料、新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