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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1月16日,省司法厅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行动,于今年年底前,将针对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效能,助力完善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此次专项行动,是继去年开展全省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工作后,省司法厅再次以省政府名义开展的全省性专项监督工作,分为自查自纠、实地监督、问题反馈、总结提升四个阶段。
监督对象为全省各级具有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监督工作的重点包括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市场监管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情况、行政裁量权基准行使情况及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保障情况。各市市场监管局首先自查自纠,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各市司法局通过听取报告、查阅资料、访谈座谈等方式,组织在本市开展实地监督工作,并向当地市场监管局反馈相关情况,发出监督整改清单、监督问责建议等;专项监督工作结束后,省司法厅将汇总监督情况上报上级部门。(辛 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