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11月17日,杭州市临安区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就修改完善18亿中期票据注册文件一事进行回函。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关于杭州市临安区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文件补充信息的函》中所提的修改意见,杭州市临安区城市发展投资集团都做了相应的答复。
例如,在募集说明书中的修改意见的函中“鉴于发行人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但未披露商誉减值风险、业绩承诺补偿履行风险、未决诉讼风险”, 回函中则表示,“2019 年,根据《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通知》(临国资办[2019]90 号),将杭州市临安区国有股权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杭州市临安区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发行人,按净资产入账,未生成商誉,故不存在商誉减值风险。”、“2019 年,发行人整合杭州市临安区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除教育、旅游产业外的其它资产,虽由于临安交投与发行人在主营业务和经营上存在一定差异,但发行人未对临安交投进行业绩承诺,故发行人不存在业绩承诺补偿履行风险。”以及“2019 年发行人整合杭州市临安区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临安交投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事项,故发行人不存在整合事项相关未决诉讼风险。”
据悉,上述中期票据拟发行18亿元,期限5年,发行人计划将本期中期票据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有息负债。
此外,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和簿记管理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