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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鑫苑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暂停买卖股份公告,鑫苑物业将于公司股份将于2022年11月16日上午9时正起暂停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买卖,以待其对本月15号发布的内幕公告所载事项作出进一步调查。

据悉,15号发布的内幕公告指出,鑫苑物业于按照财务控制程序进行年末资产审查及制订预算程序的过程中,识别出子公司鑫苑科技若干存置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共约为人民币4.02亿元的定期存款已质押予郑州银行及华夏银行,作为控股股东鑫苑地产控股的一间子公司以及若干并非本集团旗下公司的贷款融资的抵押品。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此次鑫苑物业旗下4.02亿存款为控股股东贷款融资提供抵押品事宜,鑫苑物业表示抵押事项乃于现任董事会任何成员或本公司高级管理层不知情及未经同意下进行,并已采取紧急措施索取有关抵押事项的更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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