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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11月15日,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向证监会回复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
据申报材料,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及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共3名特定投资者。其中,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是作为战略投资者。
象屿股份表示,发行对象具有同行业或相关行业较强的重要战略性资源,与上市公司谋求双方协调互补的长期共同战略利益。其中,招商局具有强大的航运能力、综合物流服务能力和大宗商品经营能力,通过本次战略合作,招商局与上市公司谋求双方协调互补的长期共同战略利益。
根据发行人与招商局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招商局认购发行人5%以上的股份,且承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所认购股份。因此,招商局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较大比例股份。
象屿股份推算,本次战略合作可为公司增加营业收入85亿元/年,减少成本4,650万元/年,增加营业利润2.52 亿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