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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向社会发布信息,山西临汾市尧都区委原书记、二级巡视员樊洪平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晋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近日,临汾市尧都区委原书记、二级巡视员樊洪平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晋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樊洪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晋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樊洪平利用担任临汾市乡宁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县长、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