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养犬只不能任性,必须依法养犬、文明养犬。11月9日,公安晋源分局通报,近日,根据群众举报,晋源派出所民警联合专业捕犬人员,将辖区内两只禁养犬只依法收缴。

近日,晋源区某小区群众多次反映,小区住户饲养禁养犬只,严重扰民,已经影响到其他居民的正常生活。根据群众举报,晋源派出所社区警务队民警肖明前往该小区实地调查,全面摸排,发现某单元一层住户违规饲养两只德国牧羊犬。依据《太原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德牧犬是禁养犬,在重点管理区域内禁止饲养。民警联合物业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劝解犬主,告知其德牧犬不能饲养,让其自行处理。但截至10月31日,该业主仍未按照规定停止饲养行为。于是,派出所民警联合专业捕犬人员,根据《太原市养犬管理条例》和山西省公安厅关于转发《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涉犬警情处置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将两只禁养犬依法收缴。

下一步,晋源派出所将加大宣传和整治力度,提升广大市民对《太原市养犬管理条例》的知晓率,为群众营造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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