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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住建厅发布通知,决定开展2022年度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

通知称,10月31日前,凡取得我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同时取得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相关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及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省外入晋企业,均须参加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

11月25日前,参加动态考核的企业按要求将申报资料和原件报送初审部门;11月26日至2023年1月20日,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考核企业进行一定比例的实地核查,形成审查意见。

动态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对不按时参加考核、不符合考核要求、安全生产条件降低的建筑施工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吊销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虚假材料参加动态考核的,一律吊销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自吊销决定作出之日起1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薛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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