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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杨文俊)11月8日,记者从省总工会获悉,省总工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职工一次性电子餐饮消费券发放工作的通知》,结合我省目前疫情形势及实际工作需要,省总工会决定将电子餐饮消费券发放和使用时间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24时。
《通知》指出,全省工会要综合运用下发专项补助、广泛宣传发动等方式,推进消费券发放工作再提速、再扩容,省总工会下发的专项补助和各市总工会配套的补助,在重点支持经费特别困难的小微企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消费券发放工作的同时,可对公交、供暖、供水和其他特殊困难的基层工会给予补助。
据了解,截至11月4日,共有8901个单位开展了为职工发放一次性电子餐饮消费券工作,惠及人数106.44万人,累计发放金额3.19亿元,拉动消费3.0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