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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发布通知,为降低二手房交易双方资金及时间成本、提高交易登记安全性,其联合浙江省银保监局等多部门起草了《关于深化“总对总”多跨协同 推进二手房“带押过户”登记服务新模式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通知提到,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要依据买卖双方和贷款银行申请,常态化提供“带押过户”登记服务。各银行机构应积极响应二手房交易融资需求,主动参与“带押过户”业务落地实施。
通知还指,浙江省各地相关部门应建立跨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尽快细化落地二手房“带押过户”政策落地。此外,浙江拟引入第三方机构对资金监管,以确保资金划转依法依规、安全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