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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鑫苑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子公司定期存款被质押用于鑫苑地产控股有限公司的一间子公司以及若干并非集团旗下公司的贷款融资的抵押品。
公告中称,该公司识别出全资附属公司鑫苑科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若干存置于郑州银行及华夏银行合共约为人民币4.02亿元的定期存款已质押予郑州银行及华夏银行,作为鑫苑服务控股股东鑫苑地产控股有限公司的一间子公司以及若干并非集团旗下公司的贷款融资的抵押品。
鑫苑服务公告中称,公司及其董事会极度重视该事项,并已采取紧急措施索取有关抵押事项的更多资料。抵押事项乃于现任董事会任何成员或公司高级管理层不知情及未经同意下进行。
鑫苑服务表示,公司及董事会正进一步评估对公司的潜在影响(包括如何减低任何不利影响),并在公司法律顾问帮助下,考虑采取进一步行动以保护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