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歇业备案的市场主体开展“一对一”帮扶、常态化开展“问需于企”走访行动……12月21日,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推动市场主体复工复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减免、取消相关费用和程序到包容审慎监管,从常态化问诊、“一对一”帮扶到营造公平市场环境……20条硬核举措均有涉及。

在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当下,这20条举措对于全力支持服务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助力全省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

常态化帮扶服务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为复工复产“保驾护航”

送政策上门、送服务上门、送信息上门……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力度开展常态化“问需于企”走访行动,畅通诉求反映渠道,深入了解各类市场主体需求,建立市场主体诉求快速响应、有效处置机制,积极帮助市场主体解决复工复产面临的实际困难。

为全力帮扶个体工商户,将建立个体工商户联系点工作制度,准确掌握其生产经营状况,积极探索分型分类扶持措施,组织实施精准帮扶。值得一提的是,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特别针对歇业备案的市场主体开展“一对一”帮扶,通过开展维权保障、宣传教育、培训学习、经贸交流、困难帮扶、公益活动等举措,为市场主体提供服务、排忧解难,消除歇业影响,尽早尽快复工复产。

在疫情肆虐的当下,还将人性化推行“网上办、预约办、邮寄办”等不见面市场主体登记方式,全生命周期提供“帮办”“代办”服务,方便市场主体实现无接触办理业务;市场主体可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进行业务咨询,工作人员将进行全程指导;而对于经营范围有个性化需求的,除前置许可事项外,还可指导协助申请人变更经营范围。

对市场主体产生的行政处罚信息,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应修尽修,加强信用修复指导,帮助企业重塑信用,早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同时,倡导“网上办”“不见面办”,为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提供便捷条件。

质量技术支撑

为市场主体“强筋壮骨”

在帮扶行动中,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发挥职能优势作用,为复工复产的市场主体提供技术支撑。比如,将持续开展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行动,大力推广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继续推广“一企一策”“一品一策”等帮扶举措,深入拓展“巡回问诊”活动,切实促进更多行业和区域产品质量水平提升。

同时,将开展“标准化医院(诊所)”专家巡回问诊活动。在批准在建的54个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中,选取15个项目承担企业或单位探索开展标准化专家“一对一”巡回问诊、咨询指导服务,提升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质量。

重点围绕太原食醋、吕梁白酒、晋中肉制品、朔州乳制品等我省集聚性高、带动性强的重点食品生产企业,深入开展“千企万坊”帮扶提升行动。对含有特种设备的重大项目、事项、惠民工程等,加强重点项目特种设备支撑;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相关产品和计量器具的检验检测,快速响应、快速受理、快速检验、快速出证;涉疫计量器具实行随到随检,确保量值准确可靠。

针对目前疫情形势,积极引导各类市场主体拓展网上经营,同时开展线上线下经营。鼓励网络交易平台放宽入驻条件,降低佣金、软件使用费、广告费等服务费用。支持各类市场主体运用直播、短视频等多种方式在网络交易平台依法进行商品展销。

拓宽知识产权质押渠道,主动对接、全程指导市场主体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积极引导银行与投资机构开展投贷联动,积极探索质押融资新模式,积极协助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者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申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利息补贴,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包容审慎监管

与“铁拳办案”并举

在很多企业眼中,包容审慎监管、充分释放政策红利是市场主体最渴望的“活水”。

在20条措施中,我省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全额免除个体工商户电梯、锅炉、锅炉水(介)质法定检验费;中小微企业电梯、锅炉、锅炉水(介)质法定检验费按50%收取;取消部分许可事项的现场审查……

为加快发证换证效率,将对散装食品的食品经营许可申请延续换证、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换证、气瓶充装单位的年度监督检查等,根据情况,采取直接换证、线上审查等便捷服务。

而对于因疫情影响未在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以及疫情期间违法案值较小的市场主体,将酌情根据规定,采取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不予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举措。

同时,全面推行轻微违法免罚,除触及安全底线、严重侵犯知识产权、严重危害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外,对违法情节较轻的,依法不予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梯次分类运用行政指导、约谈警示、承诺整改等监管方式,引导帮助企业提高依法经营水平。

值得关注的是,在包容审慎监管的同时,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铁拳”重击一些违法行为。如,重点对农村市场、城乡接合部等质量隐患易发多发的领域开展排查整治,切实保障防疫用品和民生用品质量安全;持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和水电气等公用事业领域价格专项检查,依法查处大宗商品和原材料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行为,推动落实各项降费减负优惠政策,严厉查处借疫情乱涨价乱收费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到2023年6月30日止。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细化落实助企纾困、稳企强链政策措施;加强政策宣传,编制惠企政策手册和服务事项清单,精准推送和快速办理惠企政策,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密切关注企业复工复产动态情况,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中的实际问题,不断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

本报记者郝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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