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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太原12月20日讯(记者郝薇)为更好地警示违法者,提醒消费者,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近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部门联合发布12个违法医疗美容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无证开展医疗美容案、发布违法广告医美案、未依法注册医疗器械等案例。

据悉,三部门加强部门协调配合,联合强化对医疗美容机构检查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医疗美容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这12个违法医疗美容典型案例为:查处“俊丽”无证开展眉提升术医美案,查处“金茉莉”无证开展重睑术医美案,查处“魅力女人坊”无证行医医美案,查处“星悦”使用未依法注册医疗器械医美案,查处“清木”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医美案,查处“格瑞斯”使用过期医疗器械医美案,查处“美神”发布违法广告医美案,查处“熙颜”未规范执业医美案,查处“玛恩”发布违法广告医美案,查处“伊莱美”使用过期、失效和无合格证明文件医疗器械医美案,查处“莺华”违法广告医美案和查处“德尔”发布违法广告医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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