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学校、施工工地……连日来,我省劳动用工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陈案积案清理专项行动(简称“两个专项行动”)督导调研组深入基层对劳动用工情况进行督导调研。督导调研组不仅多方面查找问题,当场指出并责令改正,还与农民工一起参加劳动,主动和农民工交朋友,帮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5月15日、16日,太原市“两个专项行动”督导调研组前往太原市中心医院、太原市知达常青藤中学校、山西紫林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晋鑫仁和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对劳动用工情况集中督导调研。调研发现,关于劳动合同普遍存在一些共性问题,有的劳动合同文本只有一份,仅由用人单位持有;有的自制劳动合同文本不规范,内容不全面;有的劳动合同签订时间有重合。
(相关资料图)
“按照规定,劳动合同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合同文本需要明确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方面内容。如果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不利于劳动者权益保护,需要快速整改,加以规范。”太原市“两个专项行动”督导调研组工作人员说,针对发现的问题,已经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要求相关单位按期报告整改情况。
“你歇歇,我来给你搭把手”……5月11日,临汾市“两个专项行动”督导调研组深入太行·御景水城御卓苑、御和苑在建项目进行实地调研走访,调研组成员以普通劳动者的身份与农民工朋友一起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感受和体验农民工工作的艰辛和不易;真诚与农民工谈心,了解他们内心所想所急所盼;与农民工互留联系方式,随时保持沟通交流,做好农民工的“娘家人”。
聚焦建设领域农民工欠薪顽疾,临汾市“两个专项行动”督导调研组带着问题、带着感情、带着责任,下沉基层、深入工程项目一线,及时掌握群众所想所急所盼,主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实地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确保好政策好制度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山西晚报记者 武佳 通讯员 高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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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合同这些你要知道
对于劳动者而言,劳动合同的签订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最有利的证据,也是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签订劳动合同对于维护劳动者本人的合法权益起到很大的作用。
一份正规的劳动合同需要包含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等9方面内容,如果这些要素不健全,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齐。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后,劳动合同才能生效。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但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如果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给劳动者留存,劳动者手中没有劳动合同文本,一旦发生纠纷,可能会增加劳动者维权难度。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请其给自己一份劳动合同文本留存,也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请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山西晚报记者 武佳 通讯员 高若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