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239 证券简称:长虹能源 公告编号:2023-044


【资料图】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年 5月 18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447,424,645.42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69,566,582.92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9,015,900.90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0,053,00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6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3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2.70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3年 6月 7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 6月 8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年 6月 7日下午北京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日(R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3年 6月 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永兴镇新平大道 36号 联系人:杨椋博 电话:0816-2145005 传真:0816-2145005

六、备查文件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5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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