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开始实施新高考改革。从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将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8月2日,省教育厅公布了我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对于怎么评、评什么,进行了详细解读。

评什么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察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包括六方面内容。

思想品德方面,重点记录学生参与党团活动、有关社团活动、公益活动的次数、持续时间等情况。

学业水平方面,重点记录学生各门课程修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选修课程内容和成绩、研究性课程学习经历与创新成果、优势学科学习等情况。

身心健康方面,重点记录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主要结果、体育运动特长项目、参加体育运动的经历和效果、应对困难和挫折的表现等。

艺术修养方面,重点记录学生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书法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经历和成果等情况。

劳动素养方面,重点记录学生参加志愿服务、劳动技能和劳动成果展示、劳动竞赛等情况。

社会实践方面,重点记录学生参加实践活动的次数、持续时间,形成的作品、调查报告。

怎么评

省教育厅统一开发山西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由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导入系统、形成档案五个步骤完成评价。

教师指导每位学生客观记录集中反映综合素质主要内容的具体活动,收集相关事实材料,登录系统及时填写成长记录。活动记录、事实材料必须真实、客观、有据可查。

每学期末,教师指导学生对写实记录的材料整理、分析、遴选,采用电子文本形式进行记录。

遴选出来由高中学校统一录入的内容必须于每学期末公示。公示一般在班级范围内进行,校级以上的奖励可在学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学校公示无异议的信息由普通高中学校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信息管理平台。

学生高中毕业前,信息管理平台根据过程性记录和数据,自动生成学生综合素质记录电子档案,同时由学生本人撰写自我陈述报告。

从外省(市、区)转入我省的普通高中学生,必须将其综合素质评价档案随学籍一并转入。

怎么用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如何用,和高考有什么联系呢?

普通高中学校会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提供给相关高校,根据“谁使用谁评价”的原则,高校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使用办法,将评价档案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同时,通过综合素质评价,学生可以不断反思总结,实现自我管理和教育。教师可以利用这一过程,分析把握学生成长过程,引导学生发现自我,指导学生明确努力方向。高中学校通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综合素质评价的诚信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对弄虚作假或不当使用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的高中学校或有关部门,严肃处理。对提供虚假材料规模较大的高中学校,将依法严肃追究校长责任。对提供或伪造虚假材料的学生个人,责令限期改正,并将作假事实记入学生诚信档案,已被高校录取的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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