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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山西中医药事业发展有关情况(央广网发 图片来源:山西发布)
《山西省中医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共6章49条,包括中医药服务、中药保护和产业发展、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等内容,针对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定。
据了解,仅在中药材资源方面,山西分布的中药材就达1788种,其中道地药材有30多种,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300多万亩,初步形成太行山、太岳山、恒山、吕梁山和晋南边山丘陵五大道地中药材优势区,远志、连翘年产量分别占到了全国一半以上,“平顺潞党参”“恒山黄芪”“安泽连翘”等10余个中药材已取得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认证。作为中医药大省的山西,发展中医药事业具有深厚的资源禀赋。
纲举则目张,《山西省中医药条例》的制定实施,将为该省中医药事业发展挂上“加速档”。在8月1日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山西省卫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明确“支持有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创建国家级、省级中医类区域性医疗中心”“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至少举办一所独立的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同时,针对山西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薄弱、人才匮乏的突出问题,《条例》设立了中医药人才向基层倾斜的条款,即“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基层中医药人才扶持政策,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进修培养等方面给予保障。鼓励中医药人才到基层以及经济欠发达地区从事中医药服务”等,都具有鲜明的山西特色。
此外,在本场新闻发布会上,山西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还介绍到,下一步,山西将建立种质资源库,选育认定黄芪、党参、连翘等10个优良品种,主要品种良种覆盖率达到60%以上。同时,建设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100万亩,全省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400万亩以上,做大做强中药材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