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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7月30日,河南省人民政府近日发布《关于印发支持现代物流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共涉及5个方面、17条措施。
观点新媒体查阅,通知内容提到,对国家、区域物流枢纽和省级以上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内,总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的高标准第三方仓储、智能化仓储、保税仓储等物流公共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按照不超过总投资额30%的标准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引育高水平物流市场主体:对新设立的全国物流50强和货运代理物流100强企业区域总部,经审核认定后,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对新晋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5A级物流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300万元、50万元奖励。
以上政策对同一主体不重复适用。对经认定的物流“豫军”企业,考评达标后每年择优给予每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
汇聚高质效物流发展势能:对新认定的物流信息科技、新装备制造等物流行业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据悉,对批准发布的物流行业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按不同等级择优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同时,优先将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纳入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名单进行培育。支持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发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拓展市场化融资渠道。支持商业银行根据物流企业融资特点创新融资产品,开展应收账款质押、仓单质押等新型融资业务,并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物流产业投资基金,充分利用政府投资基金支持物流企业发展等。